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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款吃喝民主监督 |
关于泰州的“下跪门”事件,然玉先生在《东方早报》发表文章说“依然有很多疑问待解决”,包括“一次原本躲藏着的‘吃喝’,何以被那么多人知晓、围堵,乃至闹得满城风雨”;包括“上百市民怎会闯入‘接待中心’,并且能拍视频取证”;包括“爆料者为何不选择举报”。然玉先生认为,“凡此种种,诡谲之处不可谓不多!……这种不明不白的‘胜利’,令人不安。”事件的关注焦点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转移了:从公款吃喝的是与非,转移到群众围堵的是与非。亏得作者笔下留情,没有去追究这个“群体性事件”的“幕后策划者”以及“围堵者”的动机,按照文章标题“民间反腐要讲适当的手段”的基调,肯定这是“民间反腐”,是非只在“手段”的是否“适当”和“行为流程”的是否“正义”。
我的思维却依然停留在“公款吃喝”的是与非上。比如说,张爱华为什么向围堵群众下跪认错?因为他真的认识到“公款吃喝”的错误了吗?我看不是,至少在官场的“潜规则”中,他并不以为这有什么错,要不,这场“公款吃喝”不会转移到“内部接待中心”去。假如此事发生在半年之前,哪怕大模大样地在豪华酒店公款吃喝,他也丝毫不会胆怯示弱,更不要说“下跪认错”,说不定还会将“围堵者”以妨碍公务论处——革命就是请客吃饭,接待就是生产力,“围堵者”不是妨碍公务又是什么?将张爱华“火速免职”的“当地”,是否真正认识到“公款吃喝”的严重性也令人生疑。据说,张爱华总共有四个职务,其中三个职务是正处级的,被免去的只是一个副处级的职务。如此看来,不要说当事人的“下跪认错”,就是“当地”的“火速免职”,也并非对“公款吃喝”的是非已有深刻认识,他们的“应急反应”,充其量不过是怕事情闹大了不好收场。弄清了这一点,方能明白群众围堵的是与非。
然玉先生的文章,是议论群众围堵的是与非的,且不能摆脱上述潜意识,因而,至少有两条值得商榷:
其一,然玉先生责问:“如果说这是‘全民监督的胜利’,那么爆料者为何不选择举报?”不是说“不管白猫黑猫,抓住老鼠就是好猫”吗?据此“猫论”,我倒很想反问一句,倘若人家选择了“举报”,是否就能如此见效,当场就把偷食的“老鼠”逮个正着?别的暂且不说,管委会主任请客,纪检部门能毫不知情?倘若他们想管,还用得着你举报?
其二,然玉先生认为:“很多时候,我们未必有权限,可以闯人厅堂、逼人就范。”此处说的“我们”,特指在那个“公款吃喝”之现场围堵的群众。其实,他们只是用相机拍下那个觥筹交盏的场面,只是用目光审视那些在“内部”偷吃的“老鼠”,没有任何越轨之举,怎么就“未必有权”?张爱华的“下跪认错”,并未有人暴力相逼,何来“逼人就范”?设于“内部”的“厅堂”并非专属这些偷食的“老鼠”,又何言“闯人厅堂”?
在泰州“下跪门”中起作用的这种民主监督,当然是非同寻常的监督,我也不希望这种监督成为常态。然而,这种“非同寻常”是在正常的监督缺席的情况下出现的。应当受到指责的是有关本该到位而没有到位的有关责任部门。如果对参与这种“非同寻常”监督的群众还要横挑鼻子竖挑眼,已经习惯于反仆为主的“公仆”将会更加肆无忌惮。
在我看来,这才是“令人不安”的。